食品卫生制度
为规范堂(点)的食品卫生管理,提高以人为本的思想觉悟,贯彻预防为主、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,根据《宗教事务条例》等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的要求,为了给弟兄姊妹提供卫生可口的饭菜,订立本制度:
一、长期主要服侍同工必须取得《健康证》持证上岗。
二、非后勤服侍的弟兄姊妹严禁进入厨房、库房。
三、有患病、手部等有伤口破裂的弟兄姊妹请勿擅自帮忙做饭。
四、食堂货物入库必须按品种、生熟分类放置,不得随意摆放,确保物品在保质期内加工。
五、腐烂 、变味食品一律不得使用。
六、餐具严格执行开水沸煮,消毒柜消毒等程序。
七、采购(奉献)物资做好来源登记和公示,并做好食物留样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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